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
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现如今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一部分人离婚后不久就又复婚了。在办理离婚等流程的时候,都会针对财产进行划分。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是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复婚财产1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会进行财产的划分。离婚财产划分后,所分割到的财产就属于个人所有了。当我们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关系后,无论是和他人结为夫妻还是和前任复婚,这笔财产也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只有在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到的财产,才算是你们之间的共同财产。
2、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分类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夫妻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手上所获的医疗费、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予行为中明确给夫妻中某一方的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最好是在婚前进行公证哦。
离婚后买房复婚后需要变更吗
1、买房一直都是结婚的时候避不开的话题,而如果是离婚后买房,复婚后房子所有会不会有所变动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来看,离婚后买的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之后复婚,房子依然是一方个人所有,因为房子并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到的财产。
2、由此,离婚后买房,复婚后房子是不需要有任何变更的。不过,如果大家想要让房子变成夫妻共同所有的话,就需要签署共同产权证明之类的文件,这样即便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但房子算是约定共有的财产了。此外,在制定婚姻财产处理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条理清晰明确,最好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复婚财产2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如何复婚,复婚的程序和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复婚财产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的,在离婚这段期间的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的问题不会随着复婚就发生本质的转变的。但个人认为两个人既然都已经决定复婚了,其实在财产方面也没有必要太过于斤斤计较的,夫妻两个人过日子必须是真心实意的,尤其是在金钱的这一方面太过于斤斤计较是很伤害感情的。
新婚姻法复婚财产3
一、离婚后复婚,需要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视为新的婚姻的开始。复婚后再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按照正常的离婚财产分割处理。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书面的婚内财产约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人民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均分;但一方因存在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婚姻解除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为保护无过错方,人民法院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其少分甚至不分 。另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所以,如果双方在之前离婚时并未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处理,离婚后可单独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在复婚后再离婚时一并主张分割;如之前离婚时人民法院已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分割处理,只是就某些财产一方因故意转移、隐瞒导致之前离婚时并未发现,双方复婚后再离婚时对方才发现的,可在复婚后离婚时一并主张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