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的综合征
离婚子女的综合征,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伤害性最大的是孩子,所以造成孩子的性格问题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面对离婚的情况也是有综合征的,以下分享离婚子女的综合征。
离婚子女的综合征1
当今世界,离婚率升高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成千上万的儿童流落街头无人抚养与收管。英国目前有50万无父儿童,其中40%靠社会救济而生活。美国有100多万儿童遭受家破亲离之苦,倍受摧残与折磨。巴西无家可归的孩子达1500万,将近占全国青少年的四分之一。这些被父母遗弃的孩子,精神上、物质上遭受痛苦和困扰,许多人精神畸形、心理变态,跌入了犯罪的泥坑。我国目前被离婚父母遗弃的孩子,虽然占整个人口比例很小,但是,绝对数并不少,并且有增加的趋势,一些孩子因此而个性发展不全面,甚至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孩子的身心发展因抚养人的不同而产生差异。由父亲抚养者,因为父亲忙于事业工作,生活往往简单化,使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照顾。由母亲抚养者,虽然可以在生活上得到细腻的照顾,但是,没有父亲的影响,心理上总不免产生缺陷。由祖父母抚养者,因祖辈们年老体弱和文化观念上的局限性,孩子得不到智力上的引导和个性上的发展。凡此种种,都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而孩子的早期经验对未来职业发展,个性健康成长将起着重要作用。离婚家庭的子女所受到的影响使他们的心理、性格、行为出现了异常,称为离婚子女综合征。
心境忧郁,性格孤僻被父母抛弃的子女,多数沉默寡言,情绪低沉,害怕与人交往,担心在与人交往中,别人会问起他父母的情况。当他们看到别人家庭和睦团圆时,心情更加压抑,感情更加脆弱,心灵上的创伤更加恶化,这样,就使他的言行举止失常,甚至心理变态,一旦遭到家长批评,或内心不满家长的所做所为,就会赌气出走,到社会上去闯荡。
自由散慢,进取心差这在正常家庭的孩子身上虽然也时有表现,但是在父母离婚的孩子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他们由于缺乏家庭的温暖,缺乏父母的严爱,也缺乏双亲的言传身教,往往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组织纪律性较差,学习成绩下降,对集体活动漠不关心,常常一人独自行事。
健康状况较差由于无人照管和体贴,营养和卫生习惯较差,有的还因为心灵创伤导致了失眠,所以体质较弱。有的孩子说:我病了,只好一个人睡在家里,陪伴我的,只有痛苦和眼泪。
容易走向犯罪道路据调查,离婚家庭子女犯罪的比例明显地高于正常家庭的孩子,他们由于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和教育,只能到社会中去寻求慰藉,一旦遇到不好的`人,就会把他们带向歧途,并且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离婚对子女的影响远远不止这些,可以说离婚对子女有百害而无一利。孩子爱自己的父母,渴望得到父母的体贴和照顾。可是,一个残缺不全的家庭,给成长中的孩子能带来什么呢?正如一位儿童心理学家所说的:对于孩子们来说,父母离婚的创伤仅次于死亡。父母离婚问题是当代儿童面临着的最严重、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问题。所以,将要在离婚书上落下决定命运的一笔的人们,请多为孩子想想,切勿草率决定,以免悔恨终身。
离婚子女的综合征2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说,对于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会怎么判呢?情感问题添加情感导师/信:,领取专业的情感分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会给判谁?
在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上,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抚养权会给判谁?一般要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子女的权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判断。
总之,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会给判谁?根源还是在父母那里。父母离婚的受害者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另外,离婚时,父母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实在无法达成协议,只能借助法院的判决了,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指导,离婚抚养权也许问题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